私人樓宇滲漏問題嚴重 過去3年投訴逾13萬宗

私人樓宇滲漏問題嚴重 過去3年投訴逾13萬宗

私人樓宇滲漏問題嚴重 過去3年投訴逾13萬宗私人樓宇滲漏問題嚴重 過去3年投訴逾13萬宗

【on.cc東網專訊】私人樓宇滲水問題嚴重,按政府提供的數據顯示,過去3年接獲逾13萬宗投訴,其中因滲漏情況對樓宇安全構成風險和涉及排水渠管失修而轉介屋宇署的個案佔4,876宗,而因涉及或懷疑供水喉管滲漏而須轉介水務署的個案共2,799宗。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回覆議員陳健波的書面質詢時指私人物業出現滲水情況,有關業主一般應先透過相互溝通合作,如業主未能與鄰居協商解決滲水問題,可向由食環署及屋宇署合組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尋求協助。

聯辦處在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接獲的樓宇滲水投訴個案分別為39,555宗、45,033宗和 47,299宗,合共131,887宗,而2023年較2022年的投訴個案增加5,478宗,升幅達13.5%,而2024年較2023年增加2,266宗個案,增加5%。

在逾13萬宗投訴個案,其中因滲漏情況對樓宇安全構成風險和涉及排水渠管失修而轉介屋宇署的個案分別為1, 243 宗、1,436宗和 2,200 宗;因涉及或懷疑供水喉管滲漏而須轉介水務署的個案分別為702宗、861宗和1,236宗。聯辦處沒有備存當中因天 雨引致滲水但未有對樓宇安全構成風險的分項數字。

當局指聯辦處若發現滲水源頭是屬於《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列明的妨擾事故,則不論是否涉及故意損害排水渠、浴室地台、衞生設施等,均會向滲水單位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

就天台出現滲漏,當局指聯辦處會根據上述機制將個案轉介予屋宇署。屋宇署會按調查結果向相關業主發出勸喻信,盡快進行滲水調查及跟進工程;若發現滲漏構成樓宇結構安全風險,則可按情況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樓宇修葺令、勘測令或渠務修葺令。就欠妥建築物或排水渠而言,任何人如沒有遵從根據法例送達的法定命令進行補救工程,即屬違法。

當局指考慮到上述處理天台滲漏的機制亦發揮其作用,環境及生態局認為現階段沒有需要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作出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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